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中国问题研究者曾提出:党代会政治报告是执政党的“总词库”。

报告中的重要政治表述——“提法”——是解读中国发展道路与方向的一把钥匙。

当然也不能过度解读。横着读、竖着读,正读歪读反着读……


各地积极学习党代会精神(图/浙江新闻网-今日早报

 


“人权”就是其中一个正能量满满的提法,值得一读。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,“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。

“人权”这一提法出现在十八大报告第三部分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”:

综观国际国内大势,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。我们要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,全面把握机遇,沉着应对挑战,赢得主动,赢得优势,赢得未来,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。

…………

——人民民主不断扩大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,民主形式更加丰富,人民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进一步发挥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,法治政府基本建成,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,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

 

遗憾的是,就这么一提,报告从不解释这个词语的内涵外延能指所指。

 

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上,“人权”即写入党章的总纲部分:

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。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,扩大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主义法制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巩固人民民主专政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。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、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。尊重和保障人权。广开言路,建立健全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。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,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。

 

十七大报告两度提到“人权”。在第一部分“过去五年的工作”中,胡锦涛总结道:

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。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,基层民主活力增强。人权事业健康发展。

 

在第六部分“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”中,胡锦涛要求:

(三)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。要坚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,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、尊严、权威。推进依法行政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,优化司法职权配置,规范司法行为,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,保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、检察权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,做到严格、公正、文明执法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弘扬法治精神,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。尊重和保障人权,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、平等发展的权利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,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。

 

 


有人认为,十八大报告仅出现一处“人权”,相比十七大是一种“倒退”。这种解码思路未免过于简单粗暴——20年前的十四大报告首度出现“人权”提法,而且整整提到五次。难道这就意味着1992年中国的人权状况比当下好上五倍?

还得关注一下“人权”到底是在何种语境下出现的。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第三部分“国际形势和我们的对外政策”中指出:
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,结束了中国各族人民长期受侵略、被压迫、遭凌辱的悲惨历史,人权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善。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,不断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。我国的宪法从根本方面保障了人民的各种权利。中国参加了一系列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,赞成国际间就人权问题进行平等对话。人权问题说到底是属于一个国家主权范围的事,我们坚决反对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。

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,不管打着什么旗号,只要是侵犯别国的独立主权,干涉别国的内政,以大欺小,以强凌弱,以富压贫,就不得人心。谁的手伸得太长,谁欺压别人,谁就会遭到世界人民的谴责和反对。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,正义的力量终究是不可战胜的。

 

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大环境相应,这里不管提到多少次“人权”,八成是说给外国人听的——或者说,故意摆出说给外国人听的姿态。人民内部的不明真相群众要较真?呵呵。


但人权提法零的突破,从“零能量”甚至“负能量”一举逆袭为“正能量”,仍是伟大的进步。1921年中共一大直至1980年代的历届中共党代会,政治报告或具有类似地位文件(1940年代的《新华日报》社论尚不够格)中,从未涉及“人权”一词。

“人权”在党代会报告中的首次亮相,也属历史的必然。此前的1991年11月,中国政府发布首部人权白皮书《中国的人权状况》。白皮书开宗明义:享有充分的人权,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。从第一次提出“人权”这个伟大的名词后,多少世纪以来,各国人民为争取人权作出了不懈的努力,取得了重大的成果……“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,就高举争民主、争人权的旗帜。”

白皮书为新时期中国官方人权话语体系定调,这套体系大体沿用至今。白皮书中闪耀着各种亮点,例如:      

中国政府“一贯支持”联合国宪章(尊重人权)的宗旨和原则。

中国选举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,选举不受金钱的操纵,代表当选与否,不是靠吹嘘、许愿,而是看其对国家对社会实际贡献的大小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如何。

在国家领导体制中,党不代替政府的职能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,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权力。任何党员,同每个公民一样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
中国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政治权利。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,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“在中国,没有新闻检查制度。”

……………

“人权”这一提法彻底脱敏——至少理论上应如此。

 


人权首入党代会报告五年后,1997年,十五大进一步提出“尊重和保障人权”。江泽民在报告第六部分“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”中要求:

(一)健全民主制度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,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,尊重和保障人权

同时,报告第九部分“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”继续指出:

但是,冷战思维依然存在,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。扩大军事集团、加强军事同盟,无助于维护和平、保障安全。不公正、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。贫富差距不断扩大。利用“人权”等问题干涉他国内政的现象还很严重。因民族、宗教、领土等因素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。世界仍不安宁。

 

2002年十六大重申“尊重和保障人权”。江泽民在报告第五部分“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”中要求:

(一)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。健全民主制度,丰富民主形式,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,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,尊重和保障人权

 

与十七大、十八大稍有不同,十五大、十六大报告的“人权提法”出现在“健全民主制度”部分,而最近两次党代会报告则扩展为“民主与法治”部分,揭示了党代会报告愈发重视法治在人权事业建设中的作用——或者倒过来,人权对法治建设的意义。


十八大前的2011年末至2012年7月,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陆续举行党代会,仅有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出现“人权”提法。报告第七部分“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社会建设”要求:

(四)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。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依法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,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。深入推进依法治省,围绕建设经济强省、和谐河北,加强地方立法工作,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,保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,做到公正廉洁执法。尊重和保障人权,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体面劳动、尊严生活。

体面劳动、尊严生活?这与前半句的宏大“提法”之间,似乎有点落差。但仔细琢磨琢磨又不无道理。

能够想出来的唯一类似例子:从“爱国进步民主科学”云云,到“文明生活,健康成才”。

都是褒义词,都是正能量,都是好提法。


话题:



0

推荐

李梁

李梁

15篇文章 6年前更新

北大学生,国际法研究者

文章